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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社電(記者 夏軍)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獲悉,近日,廣西玉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對玉林市農委原副主任李石良,玉林市博白縣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書記、局長覃飛勝等領導幹部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,給予二人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。
  據自治區紀委官方網站通報,李石良在擔任北流市委常委、組織部長、副市長期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收受他人巨額賄賂,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,並已涉嫌犯罪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、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》的有關規定,經玉林市紀委、監察局討論決定並報玉林市委、市政府批准,給予李石良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,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  據通報,2010年至2012年,覃飛勝在擔任玉林市博白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、局長期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收受他人巨額賄賂,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的有關規定,經玉林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,同意中共博白縣委作出給予覃飛勝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;根據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,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覃飛勝開除公職處分;鑒於覃飛勝的行為已涉嫌犯罪,將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,並收繳其違法所得。  (原標題:玉林市農委原副主任涉嫌嚴重違紀被雙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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